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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市县联动巡察组巡察公告

来源:清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1-20 09:48:24 阅读量:730

按照市县联动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第四市县联动巡察组对清河县政法委、清河县法院开展巡察,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10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第四市县联动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清河县政法委、清河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9-8161502(8:00-18:00);

邮政信箱:清河县京九国际酒店405房间,邮编:054800;

举报手机:15603196953(仅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xtsxxc04@126.com;

征求意见箱:清河县京九国际酒店、清河县政法委、清河县法院大门口分设征求意见箱。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xtswxcbzhk@126.com。


第四市县联动巡察组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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