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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委第十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清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8-28 16:53:02 阅读量:665

按照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十专项巡察组对清河县大气办、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专项巡察,时间为2020年5月24日至6月24日。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根据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假公济私,利用监督管理权靠企吃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好处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违法违规排污企业仍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其他不属于这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9-8161502(8:00-18:00);

邮政信箱:清河县京九国际酒店615房间,邮编054800;

联系手机:15603196953(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swzxxc10@126.com;

征求意见箱位置:京九国际酒店、清河县大气办(环保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大门口分设征求意见箱。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xtswxcbzhk@126.com。

邢台市委第十专项巡察组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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