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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清河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清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18:57:10 阅读量:1979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王俊红作了重要讲话,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开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一)突出政治站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梳理任务、明确责任,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市纪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协助县委制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组织85个县直单位和6个镇与县委签订了主体责任书,积极构建起权责明晰的责任链条,层层传达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好审查调查“下半篇”文章,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15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肃查处污染防治、精准脱贫、网络舆情等问题,聚焦“两会”期间维稳、巡察反馈整改等关键节点,积极传导压力,直接约谈相关镇党委书记和部分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8人次;全年县纪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500人次。

    (二)突出日常监督,实现县镇村监督全覆盖

      一是在监督时机上“早”着手。在全市率先研究制发了《关于党政干部做好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为全县各单位班子成员统一配置谈心谈话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谈心谈话工作,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一年来,共开展谈心谈话243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置327人次,同比增长21%。二是在正风肃纪上“巧”借力,坚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聚焦隐形变异,借助上级“扎捆滚动”力量,共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8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三是在党风廉政宣传上“新”突破,印发《甘陵清风廉政漫画集》1000册,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举办了“爱国爱家爱清河廉洁家风家训”朗诵比赛;组织六县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承办“清廉家风、美丽邢台”征文活动;利用“清河纪委”微信公众号发布38期150余条信息,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宣传力度,在省、市纪检监察网及各类党报党刊共发表文章57篇,信息工作排名位居全市前三名。四是在监督机制上“全”覆盖,通过组织镇纪检干部跟班学习、统筹培训、外派巡察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激活镇纪委监督执纪活力;借助村级“两委”换届契机,配齐322个村村级纪检员,延伸监督触角,畅通县、镇、村三级全覆盖监督格局。

     (三)突出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易发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聚焦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问题大起底。共发现问题188件,其中,扶贫领域问题86件、“一问责八清理”问题44件、基层“微腐败”问题58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做好私车公养、借招商引资之机变相旅游两个专项治理。对6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教育。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巡视反馈整改和“1+15”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县纪委监委按照监督再监督要求,制定监督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班子成员下沉一线,有序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四个专项”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清理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115件;清理作风问题188件。惩腐打“伞”专项整治,先后追责6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开除、辞退2人。“吃空饷”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追责、问责7人,收缴违规资金16万余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专项整治,组织涉企单位和部门开展“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活动,对1名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推销商品的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并给予党纪处分,全县通报曝光。

      (四)突出纪律审查,持续保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一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41件,党纪政务处分17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2万余元。二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全年收到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7件,处理党员干部37人。三是运用调查措施强震慑。利用“走读式”谈话方式,成功查处军营村违纪违法窝案,开除党籍2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追责问责13人。四是守好办案安全底线。协调改造提升了纪委原谈话室和检察院办案区,配齐办案设备,规范办案流程,做到办案安全零事故。五是严格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严审细核,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中,位居全市第三。六是着眼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及时查找制度漏洞,下发监察建议书33份,提出监察建议40条,推动以案促改。

     (五)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积极协助县市区委统筹巡察组开展对12个单位的巡察工作;移交问题线索156个,办结1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组织处理70人。积极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巡察工作人员33人次,配合县市区委统筹巡察3轮,配合市委专项巡察专项督导2次。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发了《中共清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清河县委巡察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全市率先组织对照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做法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认可。全县共自查自纠问题324个,全部完成整改,建章立制224项。

     (六)突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2月3日,清河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将转隶人员与县纪委原有人员交叉配备、混合编成,实现优化配置、优势互补。同时,做到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贯通,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二是锤炼过硬作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原则,在县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完善了《清河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规定》《清河县纪委监委机关考勤、请假制度》,用制度规范个人行为,用纪律约束个人行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念、忠诚履职尽责。三是实施素质提升,着力提高专业化能力。组织实施“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加强对《党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大学习,以及监督领域专业知识和依法调查本领的大培训,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9次,业务交流会10次,外出学习培训6批80余人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欠缺;有的对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有的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镇深化“三转”还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谋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清河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领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地讨论研究,结合实际、持续跟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上水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坚守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进一步创新方式和载体。加强监督检查,对在主体教育中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使“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以更大的力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盯紧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要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坚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快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四)坚持强化监督首要职责,真正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力量下沉、关口前移,重点抓好日常监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真正让监督长出“牙齿”。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启动党风廉政监督提醒平台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监督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精准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为各镇、县直各单位政治生态精准画像,使监督更加精准有力。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扭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不放手,层层传导压力,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各种表现,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五)坚持深化巡察监督,拓展村级监督网。进一步深化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县市区委统筹巡察,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加强县委巡察人才储备,加大巡察干部培训学习,提升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村级“扎捆滚动”监督检查工作,创新思路、举措、方法,稳步推进,把监督检查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借助省委巡视清河契机,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六)坚持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权利是最大的腐蚀剂。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增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抓紧制定《清河县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办法》,既能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能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既能清除不作为乱作为的害群之马、也能为实干敢干的同志撑腰壮胆鼓劲加油,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健康环境。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抓好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强化现场警示教育,所有涉及第三、第四种形态的案件,被处分人所在的党组织都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拓展纪律惩戒的教育功能。要积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不断提高建议的质量,强化建议的权威,推动各地各部门把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办案安全,严格规范审核受理、提前介入等程序,确保纪委监委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七)坚持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治理,以监督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锲而不舍、毫不松懈地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持之以恒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一抓到底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依法依规处置。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治理,切实将“树、转、优、促”落到实处。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八)坚持打铁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将“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锻造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县纪委监委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德才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形成“一池活水、一池清水”。要充分发挥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干部培训方法,谋划纪检监察干部挂职交流工作,努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抓紧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人才库,完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人才资源储备。要积极与省市纪委沟通协调,配齐配强硬件,实现审查调查的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实力清河、魅力清河、活力清河”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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