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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27 16:16:03 阅读量:3427

2021年2月18日至3月22日,县委对县直单位巡察组对县人社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7日,县委对县直单位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党组理论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成效不明显。措施及成效: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支部政治学习“月月学”、学习强国平台“日日学”,形成人人学、处处学、时时学的生动局面。举办两期专题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党史学习的指定书籍,学习中共中央党校录制的中共党史专题讲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对党史的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进行个人自学,撰写学习心得,分享认识体会。在“清河人社”公众号开通“党史天天读”栏目,组织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知识竞赛,组织参加全市人社系统庆祝建党百年主题演讲比赛并获得全市第一名。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部署的落实不到位。措施及成效:根据省市任务要求,首先明确责任,包联到人。将我县重点扩面企业与全局100多名职工一对一包联,开展“百人联百企”活动,利用一周时间集中攻坚,开展精准宣传,重点解读社保惠企利民政策,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将选择性参保企业扩面工作,分解到各税务分局,由人社部门派驻工作人员,与各税务分局协作,共同推进扩面工作。通过“百人联百企”活动的开展,扩面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截止年底,企业参保扩面任务已排名第十一。

2、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进不力。措施及成效:除了继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及朋友圈等多种途径宣传失业补助金政策外,为了加速失业补助金政策的落实,工作人员在系统内筛查出初步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信息,我们想法设法寻找其联系方式,采取了逐一打电话通知,或通过原工作单位及同事与其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申领失业补助金,截至2020年10月底就新增领取失业补助金250余人,截至今年2021年7月底申领失业补助金人员已达750余人,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60余万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

(三)履职尽责有所欠缺

1、对上级和本地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及成效:走访全县130多家企业,宣传惠企业政策,摸查用工需求,推动社保扩面,帮助人才招引。持续组织上百家规上企业开展系列网上招聘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近千个。

2、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不到位。措施及成效:开展对退休“中人”按照新的计发办法进行待遇核算测试工作,对非全额供养单位下达清缴通知书以及督办函,争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推进非全额供养单位职业年金的清算工作。按省市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人计发进度,受到市局表扬。

(四)对上级部署的重点改革发展任务重视不够

1、劳动关系改革方面工作不到位。措施及成效:目前住建局已在备案项目工地全面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工资保证金按规定收取,工资预储金按月缴存由第三方打卡支付。对未经住建部门备案的项目我们也加大了检查频次和处理速度。尽量减少案件发生。截至8月17日全市未化解的平台线索案件32起,我县为零。

2、“六稳”“六保”工作不到位。措施及成效:加快中航上大、飞康达快递等企业职工培训进程,完成资金拨付。继续巩固原有培训工种基础上,拓宽培训职业,开展创业培训等工作。加大对企业宣传、走访力度,现在已有13家外贸企业的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到位,有2家企业补贴手续审核完毕,待上级专账资金下拨到位后,立即发放。截止2021年7月,我县完成补贴性培训4495人次,完成任务118%;专账资金共计支出113.535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落实不到位。措施及成效:对非全额供养单位下达清缴通知书以及督办函,推进非全额供养单位职业年金的清算工作。按省市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人计发进度,受到市局表扬。

4、人才引进工作产生的促进作用弱化。措施及成效:对每年初的既定目标列出时间表,按照时间进度制作工作计划,对需要提醒相关部门的要形成书面提示函,向党委、政府建议的要有书面建议。今年的工作计划已按时间节点完成。不存在需要提醒相关部门的要形成书面提示函,向党委、政府建议的要有书面建议。今年以来,组织召开线上线下招聘会24场,其中直播带岗活动不少于2场。截止7月底,累计组织召开线上线下招聘会19场,其中线上16场,线下3场。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点击次数67052次,参加企业345家,发布招聘岗位信息8650个,网络面试385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010人。线上组织直播带岗活动4场,直播活动累计参与116056人次,参加企业210家,发布招聘岗位6655个,达成就业意向4100人。

(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具体行动不足,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没有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网络意识形态方面没有明确网络安全管理负责人。措施及成效:印发《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清人社党组〔2021〕5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管理负责人。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措施及成效:对照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新使命,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拓展学习深度。进一步加强督促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3名同志获得2021年第二季度学习强国“学习之星”。

3、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覆盖面较窄,“清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很少。措施及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定期推送宣传内容,增加宣传覆盖面,“清河人社”公众号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的宣传工作,目前已每月四次的频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宣传。

(六)对相关的风险防控不重视

1、2020年7月份,市退休人员属地化管理推行手机认证,因工作措施不具体,导致部分市退休人员未通知到,20%市退休人员未完成手机认证。措施及成效: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已完成市本级属地化认证任务。现市本级属地化企业退休职工,已全部通过手机APP进行远程生存认证。

2、创业担保贷款贷后跟踪回访不够及时,造成个别经营者到期未能及时还款。措施及成效: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管理制度,6月21日对存贷289笔创贷者进行了跟踪回访,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贷款到期前30内,通过《即将到期还款人员信息表》提前提醒借款人正常还款。通过系统筛选出8月底之前需要还款的有26人,已全部通知到借款人本人;定期通过社保、市场监管企业等相关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反复核查借款人营业执照存续及社保情况,8月中旬对存贷人员的营业执照存续及社保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1、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措施及成效:一方面深入企业做好宣传,坚持深入企业一线、社区和建筑工地,开展全面走访、宣传,提高工伤预防政策和知识在群众中的普及,针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反馈做好实际调研,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利用线上开展宣传,为了配合疫情防控,选择线上多做宣传,通过微信工作群和公众号不定期发送工伤知识,并多次提醒企业做好工伤预防。2021年1-7月,共受理工伤认定80件(同比下降14.2%)。

2、在文件印发中仍存在实用主义。措施及成效:加强对上级的学习研究,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相关股室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本部门的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创性地提出方案,将办法、措施细化、实化、本地化,并落实到各责任股室单位身上, 促成预期目标,不搞假、大、空,切实提高文件的操作性、指导性。

(二)民生实事工作做的不够扎实

1、没有有效落实服务措施。措施及成效:劳动保障监察员通过学习《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文,现在能熟练掌握恶意欠薪案件办案规程,通过校正执法记录仪时间,时间上已经不存在误差。

2、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措施及成效:劳动仲裁时,1、劳动仲裁案卷中送达回执中发现个别收件人没有签名或盖章问题。存在送达人员细致不够,当事人拒签不配合应由送达相关人员签字视为送达已完善。2、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双方向仲裁庭提交证据可提交复印件,庭审时举证的一方出示原件,进行质证,仲裁庭当庭把质证意见和相关情况如实记载笔录双方签字确认,申请书以前因个别劳动者书写存有困难复印后提交复印件,现要求提交原件。

劳动监察时,指定案件组卷人及案件审核人员,确保在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等环节严格按照《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程》要求执行,每个案件指定主办监察员,从被指定承办查处违法之日起至案卷归档全程负责。通过安排专人负责案卷装订工作现在已经按照规定规范装订,案卷目录规范填写,尽量打印避免手写出现字迹不清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文书落款时间。询问笔录中询问人必须按手印。调查取证时录音或录像。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机制不完善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措施及成效:党支部书记亲自把关,组织支委认真研究细化本支部的学习任务与年度计划,认真按照我局制定的各项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并坚持学习经常化、系统化。通过整改,严格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了各支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完善。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规范书写。

3、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缺失。措施及成效:加强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退休党员管理办法和党组织活动请销假管理办法,并在活动手册中做好本支部党员的流出和流入记录。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党政不分的现象。措施及成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记录党组会议记录。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措施及成效:制定出台《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清人社党组〔2021〕5号),明确党建工作分工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有缺失。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学习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担当改进作风大抓落实的20条措施》,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8月26日至10月26日)。联系方式:电话816681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奥捷大厦702室;邮政编码:054800;电子邮箱:qhrl2005@126.com。

 

中共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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